古人常说人活着有四大乐事,正所谓:“久旱逢甘雨,他乡遇故知,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。”而这四句当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则当属:“洞房花烛夜”。
而古人之所以把“洞房花烛夜”看得如此重要,不仅仅是因为找到了人生伴侣,更是因为古时的男女和现在不同,他们不会谈恋爱,也不会发生婚前性行为,更不会同居,所以对于古时的男女双方而言,自己都是彼此的第一次。
可是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,进步,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了,现在的人也不再讲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这一套礼节了。
而相反的却更崇尚恋爱自由,一见钟情,男女双方婚前发生性关系则也是家常便饭了。
其实婚前恋爱同居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,很有可能利大于弊,因为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的这段时间里让彼此有个深入的了解,而且除了培养感情,了解彼此的性格外,也可以了解彼此的身体状况。
而江苏南通的林女士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。
在原本喜气洋洋的新婚夜里,林女士本打算和丈夫张先生“嘿呦”一番,可当她找到丈夫的时候,竟然发现丈夫背着自己在偷偷吃药,看到这一幕,她不禁怀疑是丈夫身体有什么问题,还是他那方面不行,所以要提前吃药?
可是不管是哪方面林女士都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。
久旱逢甘霖,不停。他乡遇故知,情敌。洞房花烛夜,不举。金榜题名时,被通缉。
那么张先生到底为何要在结婚当晚吃药呢,难道真的是因为“不举”,还是身体有什么其他问题呢?
事情还要从2019年说起。
林女士和张先生并不是完全的自由恋爱,两人是在2019年经人介绍认识的,这也算是现代版的“媒妁之言”吧,可是与古时不同的是,两人并不会因此便定下亲事,而是和所有现在男女一样,先恋爱,后结婚。
林女士和张先生第一次见面,便给彼此留下了好印象,(所以说男女恋爱第一印象还是很重要的),两人可以说是“郎有情,妾有意”,总之林女士和张先生互相是越看越顺眼,没过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。
在恋爱期间,两人自然也是非常甜蜜的,用情投意合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再合适不过了,两人之间呢,也没发生过大的争吵,林女士也没有发现这个帅气的男友有任何问题,于是两人在2020年的8月份便顺理成章地领证结婚了。
两人虽然领证结婚了,但是却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婚礼,虽然林女士一直没有说什么,可是张先生不知是因为心里愧疚,还是因为太爱妻子,他觉得一个女人一辈子只有这一次婚礼,怎么能不办呢,于是他心心念念的就是给妻子一场盛大的婚礼。
正所谓“有志者,事竟成”,在张先生的努力和争取下,两人在婚后不久,终于补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,看着心爱的妻子穿着美丽的婚纱向自己款款走来,张先生感觉自己是这世界最幸福的男人:“娶妻如此,夫妇何求”
林女士自然也是心生感动,原本林女士也想办一场婚礼,可是二人已经领证结婚了,所以林女士就担心如果自己再向老公提办婚礼的要求,会闹的夫妻不和,毕竟办一场婚礼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可是她没想到的是老公竟然主动给她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,让她成为最美的新娘。
然而让林女士更没想到的却是在婚礼之后。
婚礼结束后,林女士便把亲朋好友一一送走,此时林女士才感到疲惫,可是今天毕竟是自己和老公的新婚夜,她心想就是再累也得坚持,可是当她回头找老公得时候,却发现老公早已不见了踪影。
林女士心想丈夫张先生肯定是提前回房休息了,于是便也回卧室找老公,然而当她来到卧室时,却发现老公正拿出一个不知名的小药瓶,从小瓶里倒出了几粒药,快速地吞咽下去,可是林女士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药瓶,很明显老公张先生有事情瞒着自己。
一时间林女士脑补了很多想法:“老公身体难道有什么问题,还是哪方面有问题,不会是有性病吧!”一想到这,林女士心里咯噔一下,她快步来到老公面前,一把抢过药瓶,气势夺人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药,你到底有什么问题?”
张先生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小声说道:“这就是普通的保健品药,你不要想太多”。
看到老公张先生这个样子,林女士更加确定老公有问题了,于是在她的逼问下。
张先生犹豫了很久,才开口说道:“其实我4年以前就确诊了甲状腺癌,同年二月初在南京接受了手术治疗切除了甲状腺,目前其实已经治好了,但身体不能分泌甲状腺素了,所以必须长期服药进行补充,以满足身体所需,除此之外不会对生活和工作有任何影响,更不会影响生育,其实我也早就想和你说了,只是一直不知如何开口,如今被你撞到了,倒也好,正好和你说清楚,希望你能原谅我。”
听到丈夫如此说,林女士心里面的石头才放下来,然而冷静下来的林女士却越想越郁闷,她心想自己和老公从相恋到结婚一直恩爱如初,但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,老公张先生竟然从最初就在骗她,而且还是这么大的事情,她怎么能和他携手一生呢?她再也无法接受欺骗自己的老公了。
林女士经过深思熟虑后,最终还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撤销婚姻。
民法典1053条确实规定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婚姻。但其中并未明确写明重大疾病的范围,通常在法律实务中会参考母婴保健法中不适宜结婚的疾病进行界定,同时还要结合疾病是否会严重危害到患者本人、共同生活的伴侣以及后代健康等因素审慎认定。(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有三类,严重遗传性疾病,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)
然而本以为胜券在握的林女士最终却败诉了,法院认为张先生于2017年前患病,且经手术治疗已经痊愈,目前恢复状况良好,法院认为这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,最终驳回了林女士撤销婚姻的请求。
虽然林女士败诉了,两个人得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,然而两个人的信任危机却没有解除,毕竟男女双方彼此信任才是婚姻的基石,而失去了信任的婚姻还能走多远呢?